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我有一同学家住
湖南省洪江市硖洲乡扶车村。他的爸爸肖燕武是退
伍军人。1972年应征入伍在部队当兵。参军期间
(1975年),地处丁字公路边地理位置十分优越的
祖业宅地被洪江市(原黔阳县)两路口木材检查站
(以下简称木检站)侵占,在其上修建了木检站的
办公房和一间仓库,把肖父和其哥(已故)的房屋
搬至一山顶上,有合同书一份(还存有复印件)。
木检站依照合同付给当时村生产队1000元作为肖父
和其哥在山顶上的建房费,由生产队负责建房的全
部事宜。当时肖父已与其哥分家(有证明书),合
同书上只有肖父的哥哥签了字 同意把宅基地让给林
业局修房而把自己的房屋搬迁,肖父因在部队,并
未知晓房屋被搬迁的事,更不用说在合同上签字
了。合同上木检站加盖了公章,但肖父当时所属的
硖洲乡公社高峰(生产)大队和硖洲公社革命委员
会均未加盖公章!!更让人吃惊的是合同书上所写
的占地面积存在严重误差,1994年经县司法办重新
丈量,木检站竟然多占地46平方米!!!!
1976年肖父退伍回乡才知道宅地竟被侵占,
为了讨回公道,踏上了长达二十多年的上访和申诉
之路。得到了军分区,武装部,退伍军人安置部门
等军事机构和政府机关领导的同情和支持,并做了
大量的批示,报告申诉材料足有一斤重!甚至“惊
动”了市长。2002年洪江市市长丁有平了解情况后
当即做了批示:“请周副书记,国彪同志过问一
下,并依据当时的政策予以处理“。洪江市政协主
席周长生同志也做了批示:“应本着尊重历史,实
事求是的原则处理好类似这样的事,请林业局咨询
司法部门,一道妥善处理这类事情,做到依法解
决”。
虽然上级领导重视,然而还是被林业局“上有
政策,下必有对策”所化解,能拖则拖,这一拖竟
快三十年了,问题没有一丝进展。万般无奈下,在
广大村民的支持下,同时也为把事情闹大,“闹出
群众事件”,2000年肖父把木检站所修的仓库占
回,随后,林业局马上派人下来处理此事,但最终
不了了之,“纵容”了肖父“拌蛮”的行为。无
果,之后肖父又把仓库旁木检站空出的一间办公屋
占用来存放柑子,然而林业局依旧“睁只眼闭只
眼”,不管不问!!又一次纵容了肖父的行为!!
时间到了今年2004年元月,木检站办公的地方
已搬至安江镇,林业局未经任何部门同意,仅凭一
张“处理意见”(存有复印件),私自将宅地及办
公房以20800元的作价卖给村民段惟军和杨赛英两
家,算是“妥善处理”了此事!段付了10800元给林
业局,买了办公房那边,杨付了10000元买了仓库这
边。事后杨考虑到所买之地存在复杂纠纷并且已被
肖父占据,最后答应以原价”转让“给肖父。林业
局如此“妥善”解决使得问题越来越复杂。
到了今年8月6号,段对肖父说我买了地到现
在还没有房住,紧接着段已成家的三个儿子手持钢
钎,铁锤等利器领头,段家老小十余人浩浩荡荡气
势凶凶跟在后面,强行搬入他买地盘,并把肖父放
有柑子筐的那间办公房的门打烂,将其内的筐子等
物品往公路上乱扔一气。肖父拨打110并上前制止,
寡不敌众,被他们按翻在地殴打,衣服被撕破,手
脚被他们打伤。随后110赶到,了解了情况后说这事
他们也没办法不好解决,之后便离开了。两天后,
段趁肖父不在家,把他所买地盘上的肖父所建的一
个三轮车棚子拆的稀巴烂,并把卷闸门,建筑材料
打烂。这也许是林业局所希望看到的。 没过几天,
段家便大张旗鼓对所买的房屋进行粉刷装修,请林
业局的人吃饭贺喜,皆大欢喜,俨然一派进新屋的
气氛。段的这种惟利是图狗仗人势的龌龊之举实在
是令人愤慨!!!
以上就是一个老兵退伍回乡后的痛苦遭遇,
在外保家卫国不料自家宅地竟然被侵占。
在那份合同上肖父的哥哥签了字,并不代表肖
父同意,更何况肖父当时已经与他哥哥分家拆户。
当时肖父所在的硖洲乡公社高峰(生产)大队和硖
洲公社革命委员会均未盖章。并且还多占了四十多
个平方!!
我想请问一下律师,事情已经过了快三十年,
肖父上访了无数次但拖到了今天还没有解决,林业
局反而把地非法买给别人,肖父惨遭毒打。肖父的
宅地还能退回来吗?那份二十多年前的不合法的合
同在今天能不能做为证据,现在还能打官司吗?打
官司能赢吗?要通过什么办法才能解决?
请您在百忙中赐复给予法律方面的帮助,对此
深表感谢!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