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大律师您好;
此时我的心里痛苦万分,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指点和帮助.我的女儿90年6月出
生,现在还未满15岁.从初一开始,就迷恋上网,到初二时就经常旷课;逃学.我们
家长经常是三更半夜到处网吧找人.去年下半年,我把她送到长沙师范学校读书
本来是想给她换个环境,也许她会好好读书,谁知道到长沙后接触的人更加复杂
一个学期没有上完就因为经常旷课,抽烟被学校劝退回家.离开学校后.她就更
是经常不着家,在外面混.
今年1月10号晚上她竟然在我和她爸爸的牛奶里,放了一种叫"三超能"的麻
醉药,我们吃了下牛奶后就很快昏睡了,她就拿了家里的3400块钱跑出去了.早
上我们夫妻醒来,发现后马上到网上找到她,后来她当天就从银行汇回了3000千
元到她爸爸的帐户里.一直也没有回家.直到昨天早上我们在外面到她,并强行
把她押回家里.准备长期关她在家里.
谁知道在今天上午9点半,我一个人在家陪着她,外面来了一个女孩子敲门,
我女儿说是她的同学,来拿一些东西,我本想隔门把东西递出去.可是 刚刚开门
就闯进三个男孩子,其中俩个人把我按在地上,蒙着我的嘴巴,然后和我的女儿
一起跑掉了.
接着,我立即去派出所报案,可是他们却说所发生的这些事情无法立案.理
由是;第一;我女儿拿走我的钱,尽管手段过分,但是她始终是我的女儿,而且她
未成年.并且又马上退还了3000元.所以不存在是麻醉抢劫.第二;今天闯到我家
里劫人,是我女儿自愿的,对我的伤害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也不形成犯罪.
请问大律师,他们这样的说法对吗?我女儿的这些所做所为真的没有构成犯
罪吗?而且具我女儿自己交代,她在长沙就开始吃过摇头丸,而且还和别人一起
打架斗殴.我非常希望把她送进少年管教所去管教几年,但是,派出所的同志说
她这样还不够送去管教,还没有犯到哪一条.她还小啊,现在我们做父母的已经
无法管教她了,我希望送她可以去少年管教所,在那里或许几年后会浪子回头
的.我对于这类法律知识懂得很少,希望大律师能够给我帮助,为我指点迷津,我
将万分的感激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