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唐律师!我父亲是一位军队离休老红军,现年近九旬.95年我
母亲因病去世后,因生活上的不便,父亲98年与长沙一工厂退休的老太太
办理了结婚手续,但几年来继母不仅在生活及精神方面不好好照顾、体贴
他,反为钱常吵闹不休,使我父亲在生活及精神上倍受煎熬。现我父亲坚
决要和继母离婚,但继母坚决不离,双方子女均表示尊重两位老人的意
愿,家庭内部已无调解的意义。我想咨询李律师:我父亲现已将离婚报告
送达基层管理的老干所组织,下一步的程序是不是老干所负责人将报告报
上级部门,上级部门再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再出具相关证明,然后再由
我们诉讼当地的人民法院办理?我父亲作为军队离休老红军是不是非得到
地方法院申请离婚?
另外,继母来我家住的是军队我父亲名下的房屋,工资及存款也从没
让她拿出过。她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生活情况都比较好,前夫单位的房
屋指标继母说让给了她的儿子。总之,继母的吃、穿、住都由我父亲供
给,她和我父亲既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任何经济上的关联。但继母说如果
要和她离婚必须让我父亲给她买套房及负担她离婚后的生活费。请问李律
师,继母的这种说法有没有根据或者道理?如果继母不肯和我父亲上她户
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我父亲可单方向人民法院提
出离婚诉讼吗?我父亲提出离婚的结果可能会怎样?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盼唐律师尽快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