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师,我父亲在九十年代就开始自己办厂,成了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
一直以来,生意还做得比较顺利,全家人也过得很好。去年,我父亲与一
个外地老板做了两笔小生意,后来就没有再来往。今年,这个老板又与我
父亲厂里联系供货,当时签了合同,那个老板向我们厂里供应三十万元的
原料,货到后我厂里付款20%,半年后将余款付清。我们厂里收到货后,
支付了6万元的货款。厂里将原料加工后销售出去,但货款一直都没有收
回来,而且,我们厂里为了扩大规模买了新的厂房和设备,以致资金一时
紧张,无法按合同来付款。那个外地老板派人到我们厂里要了几次,我父
亲都把实际困难告诉了他。上个星期,那个外地老板突然带了三个警察来
到我们厂里,要我们在两天之内,立即付钱,否则,要将我父亲带走。由
于我家当时确实筹集不到这么多钱,便要求再宽限三个月,但他们根本就
不听,还是把我父亲带走了。现在我家里没了当家的人,一家人都急得团
团转,不知如何是好。我们觉得公安局不应该把我父亲带走,我们家里又
不是想赖账。请问,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