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师,你好!我父亲因99年在单位和同事一起承包的木材站亏啦,在
2004年我母亲方才知父亲因借公司和个人资金欠下二十多万元债务而离
婚。同时房屋所有权在离婚时已变成我母亲的名字。
但在离婚姻前,我父亲因债主上门,母亲帮父亲了借二万九暂还。离婚姻
后,我借同学的钱只能暂时帮我母亲还二万九仟元,母亲也把房地产证的
所有权到产权局改成我的名字,作为二万九仟元的抵压。
如今我父亲单位要我父亲交出房产证,现房产证是我是房主,父亲单位有
权要我交出,我决不同意!请问我父亲单位有权收回房屋没有?(房屋由
父亲单位集资建购买的,只花啦一万多!93年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