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以各种冠冕堂皇,不是理由的理由提到分手后,欠我家里的钱,却一
托再托,由于当时太相信他了,所以没有要他给我家里写欠条,当时他说
毕业找到工作就还,后来就说发了第一个月工资就还(他是一个公务
员),他曾和我说过每个月要交一半的钱给他家里人,另外他每天吃饭的
钱也是自己出。可能他一下子拿不出钱来,所以他就用了一个缓兵之计,
直到我们分手的当天晚上他提出了每个月给我弟弟出五百元生活费,但我
不知道他这个人是否还值得我相信?我是应该要他马上就还钱还是等他实
现他的承诺每个月去看帐户?请给我一个答复,我现在很无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