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师:
我于2003年6月26日与一家电脑公司产生一项买卖,我从这家电脑公
司定购价值58488元的电脑,销售给一家网吧做网吧生意,设备安装后一
个月,网吧老板先后付给我4万元(我已将钱全部打入电脑公司帐户),
差18488元,网吧电脑先后出现问题,网吧老板以产品质量问题拒付余
款,而电脑公司老板以货款未付清为由,拒不履行保修义务。我索要货款
无果的情况下,在电脑公司老板的威逼下,于2003年11月18日给电脑公司
老板写下欠条,事由为发货的货款。这种情况拖了二年,现在,电脑公司
老板把我告上法庭,要求我还其货款。
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应对。
请你指点!
不甚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