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律师:
您们好!
想向您咨询2个问题,我现在想做盒饭生意, 供盒饭给写字楼, 不对外,
遇到些麻烦
1. 房东把居民住宅出租给我做餐饮, 合同表明可以作餐饮.不知道是否合
法呢? 居民房能做门面用途吗?
2. 我做了一个烟囱, 从1楼到5楼, 隔12米处的另外一栋楼房5 6楼的住户
有意见, 说油烟会干扰他们, 请问我的行为能受到保护吗?
对于第2点我是这么想的:做盒饭,也就11:30开始炒菜,12:40结束, 那他们
楼下的人做饭不也会有油烟吗? 和况我们不是一栋楼房, 而且距离有12米
的距离,
如果我们没有道理, 我在吸油烟机加入过滤设备, 是不是就没有责任了
呢?
事情紧急, 望答复, 非常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