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露:
你好!遗嘱有如下形式:
1、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
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
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立遗嘱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
的遗产份额。
3、立遗嘱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只能对自己生前个人合
法财产进行处分。
如果遗嘱明确规定遗产归夫妻一方所有,则应属于个人财产,如
未明确规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立遗嘱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由律师参与并起草遗嘱,避
免日后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