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患者龚某某因脚部骨质增生于11月19日到张某某所开诊所买药
(此时龚某某虽然脚痛,但完全还
能够独立行走),张医生自称可以用打针的方法彻底治疗骨质增生,并向
患者极力推荐自已的治疗手段,
出于对医生的信任,龚某某接受了该医生的治疗方法。治疗后第二天,龚
某某不仅骨刺治疗没有任何效果
,反而两脚出现严重红肿并发热,完全无法下地行走。该医生此时为处理
这一问题用了一些药,但没有任
何治疗效果,11月21日龚某某被送到本地正规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经
骨科专家检查确认,是因针刺导
致脚部严重感染(专家所写病历明确写明),治疗共花费600余元(有
医院发票),包括一些口服药及
点滴药。因龚某某家庭经济困难且无法行走,所以医院建议其在家中吊
瓶,龚某某回家后要求张医生负责
每天上门为其打针,直到五天后治疗完成,张医生共上门为其打了9针。
12月9日,张姓医生和他的家人来到患者龚某某家中,索取药费
(11月20日其为治疗感染所用
药)及打针的手续费。龚某某认为是因为张姓医生治疗措施不当,导致严
重感染,费用完全是因为该医生
为弥补其过错而产生,绝不应该由患者负责,为此拒付该笔费用,双方由
此产生纠纷。
后派出所参与进来,仅凭该医生的用药单,而拒绝承认正规医院专家
病历,并要求龚某某两天内提供
医院正式证明材料,否则必须付清这笔费用。而且此时张姓医生已经完全
否认感染是因他而起,说是龚某
某在其他地方感染后才到其诊所治疗,众所周知,患者在听到医生可以治
愈病痛后非常高兴,也肯定会相
信医生,不可能会预见到出现现在这种情况,也没有任何专业医疗知识,
而且由于医患双方在治疗方面的
信息严重不对称,根本无法提供明确的证据,由此全家陷入困境。
请问:1、龚某某认为自己不应该为张医生的错误而负责是否正确?能否
能到法律的支持?
2、专家在病历上明确写出的“双脚因针刺感染”是否能够作为证
据?
3、医患双方的角色决定了患者不可能提供明确的相关证据,这种
情况是否应该采用“举证倒置”
由张姓医生证明其治疗的科学性和安全性,以及感染与他的治
疗无关?
4、现在的情况下,龚某某是否有权要求张姓医生赔偿相应的治疗
费,误工费,营养费及一定的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