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很高兴收到您的回信.现在我把事情的经过大致说一下:
地点:某部队大院.某甲为达到自己分房的目的,三番五次到某乙住处滋
事,想让乙搬.某日,甲带三人又到乙住处闹事,乙对甲说要由双方单位
出面解决.双方发生争执,甲要冲入乙房内,乙不让拿菜刀做自卫状守在
门内,甲乘其不备夺刀并令同行三人将乙反压在地,甲拿刀将自己砍伤做
苦肉计.并告知领导嫁祸于乙.数日后,某丙带领约数几十人闯入乙家,
强令乙搬,乙以暂没住处、丙又没有法院人员在场手续不合法为由不想搬
迁。丙令随行众人执电棍、喷雾器等工具施暴将乙打昏,塞入早已准备好
的汽车,并将其家中所有之物强搬一空不知去向,并将乙和其家人用车一
并扔出院外,完成了他们的搬迁行动。现在乙问:国家有没有相应的法律
法规允许他们这样做?乙能告丙吗?丙的行为属职务行为吗?乙能告丙所
在的组织(部队)吗?乙应该怎么办?他应该告谁呢?他现在居无定所,
夫妻离散。乙本人是生在部队,长在部队,从部队转业的军人,他现在非
常想得到您的帮助,他也是考虑再三才给您写这封信,因为没人愿意帮助
他,因为一牵涉到部队就退避三舍,你会帮助他吗?他太需要您的指点了
真希望得到您的回信。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