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
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
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
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依据最高院的规定,你如果要求解除合同,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
不超过一万元的损失。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
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
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
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开发商严重违约,没有履行约定的债务,你
可以接受换房,同时要求支付一万元的定金。
三、同时,还需考虑你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对定金是如何约定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