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留了一栋60多平方的房子给我爸爸就死了。当时爸爸年纪甚小没
有管理能力,就一直就街道管理。此后政府安排了两户人家暂住里面,后
一户搬离。因修路要拆迁建安公司找到爸爸决定补偿7千余元,收回产权
被拒绝,因此决定换了白沙井附近两套住房,面积83平方,我们补钱。可
原租住户随着拆迁一直居住到至今,20几年从未交过房租,要他搬出他却
声称政府安排出来无居住处不肯搬出,爸爸通过法院打官司所要房租及要
其牵出,法院判定我方胜诉,要其交欠款及官司一半费用,可对方置之不
理,一拖八九年,请问我要如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要怎么样才能
要回房租?收回自己的房子?让年近6旬的父亲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