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我是湘潭县易俗河人,我一个姐姐82年出生。2004年3月嫁到株洲县,
户口没有迁至株洲,仍然留在家里。2005年3月因姐姐、姐夫某些原因便
离婚了。2005年11月份,村上搞征收,按户口每个分到了几千块钱。但是
我姐姐的村上的人坚决不分。说什么嫁出去的女,拨出去的水,没有权利
分。但是我觉得作为我姐姐来说,第一是户口一直在家里,并没有离开
过,第二是离婚了。一个离婚的人一样的要生活,一样的也是人,为什么
不可以享受平等的待遇。而且男方家株洲并没有给过分配。她现在吃什么
呢?靠什么生存呢?更何况村上分钱,有的户口一直不在村上的人,也分
了,说什么是在村上土生长大的。这道理何在?分了这次钱后,村上还制
定了一个所谓的村规民法,其中有一条就是,凡嫁出去的女子,离婚后,
即使户口在家里也得不到分配。请问可以打这个官司吗?您可以帮帮我姐
姐吗?如果你来打这场官司,一定会赢吗?谢谢你。我的QQ号是
423272154,手机号是13873228660,希望可以得到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