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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忠律师
所在城市:
湖南省-长沙市
执业证号:
18002001110773
执业事务所:
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7层
邮箱:
504559086@qq.com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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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师: 您好! 我是今年考公务员的一名在职人员,报考时不需要单位开介绍信,虽然 很顺利考起了,但现在单位的主管部门不肯调档案出,以致无法接受考核. 请问我要通过什么途径才能顺利调出档案?谢谢.
2006/7/12 0:00:00
虽然档案问题不属于《劳动法》上的问题,因档案问题发生争议 无法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但是,根据劳动部办公厅1994年的精神,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单位不移交档案给职工造成损失的,可 以按劳动争议提交仲裁,由单位给予赔偿。如果发生单位扣押个人档 案的情况,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部门反映,通 过行政的办法获得解决。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国家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中规 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 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 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同时规定,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 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 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 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询问,以 防丢失。
回复者:律师
2006/7/12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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