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关于赴港定居的问题,我和先生结婚5年多了,定居的积
分早已经过了规定的182.6分,可是定居的单程证还没有批下来,打电话
咨询,工作人员告诉我说半年才批一次,上半年,也就是7月份批下来的
名单中没有我,可我上网查询时看到的规定都是一个月批一次,而且有些
省份的名单是公布在网站上的,名单都是月初出来,我不明白为什么工作
人员给我的回答是半年批一次,是我们湖南省不同吗?还是其它原因?还
有就是:以前帮我办理去香港探亲证和定居申请时,工作人员收了一些不
明不白的费用(大概有3000元左右),但当时她没给我开任何收据之类的
东西,只有部分款转帐给她的回单,这些钱我还能拿得回来吗?不知道您
能否回答我的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