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一下有关我们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问题.现先将
我们公司的工资结构介绍一下:我们公司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占总工资的
70%)和考核工资(占总工资的30%)两部分.公司自2006年1月份至今都没有
发放考核工资,自2006年5月份至今也没有发放基本工资,公司定于每月的
最后一天发放上个月的工资.从2006年2月份至今陆陆续续离职的人员至今
也没有拿到离职工资.
公司对于拖欠工资一事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只是在2006年5月份
的时候召开了一个员工大会,说两个月之内会解决工资的问题,但是现在已
经到了8月份了,不但没有解决,反而越拖欠得多.
公司曾有9个员工就拖欠工资一事联名上书,但是公司总裁不予理睬.
也曾有离职人员去劳动纠察大队去投诉过,但因去的人员太多,劳动大队没
有受理.
现在公司员工猜测公司领导想借故员工考核不合格和工作量不饱和为
由扣除员工的考核工资(只是猜测).公司现在对于拖欠工资一事现在根本
就是坐视不理,去劳动部门告,一是受理时间太长,仲裁执行周期也很长;二
是到时走动下关系,也有可能不了了之.找媒体曝光,公司领导人不在长沙,
随你采访谁,反正不正面接触.
请问李律师,我们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顺利的取得自已的劳动所得.
另有员工想通过变卖公司固定资产得来的钱抵扣工资,然后不与公司
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人.或通过扣压公司的一些资质证书来逼迫公司发放
工资,这样行吗?
急盼回复!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