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文:
一般不会一次性结清工伤待遇,当然,如果单位没有投保工伤保
险,由单位承担工伤待遇费用,则单位可以与职工一次性结算工伤保险
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
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
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
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
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
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
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
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
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