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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忠律师
所在城市:
湖南省-长沙市
执业证号:
18002001110773
执业事务所:
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7层
邮箱:
504559086@qq.com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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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2004年我被男友胁迫亲笔写下一张欠条,还有打上手印,内容为我因购 买房屋向他借款8万元,3个月后还,未还则以新购买之房屋做为抵押和每月 多加百分之十的利息.但当时我没有报案.现在他来找我要求偿还这笔钱, 如果打官司法院判我输,是否会要拿房屋做为抵押? 另外,房子是拆迁时分的,是我继父的名字.我现在还没有固定的经济 收入,如果法院判我在多少时间内偿还这笔钱,而我偿还不了,是否会判父 母替我偿还?
2006/8/29 0:00:00
罗贞: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是被胁迫而打的欠条,则该欠条是无效的。同 时房屋所有权人是你继父,你无权将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且,房屋 抵押也必须办理抵押登记,你们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所以,抵押也是 无效的。 法院不会判决由你父母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 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 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回复者:律师
2006/8/29 0:00:00
罗贞: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是被胁迫而打的欠条,则该欠条是无效的。同 时房屋所有权人是你继父,你无权将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且,房屋 抵押也必须办理抵押登记,你们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所以,抵押也是 无效的。 法院不会判决由你父母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 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 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回复者:律师
2006/8/29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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