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律网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法律知识
案例大全
律师案例
长沙唐国忠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咨询电话:13055176617
网站首页
律师介绍
法律咨询
成功案例
律师文集
律师相册
联系方式
律师资料
唐国忠律师
所在城市:
湖南省-长沙市
执业证号:
18002001110773
执业事务所:
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7层
邮箱:
504559086@qq.com
咨询电话:
13055176617
温馨提示:
1. 找放心律师,请认准“已认证”字样
2. 您可以在线提交问题咨询律师,如果事情比较紧急,请直接电话联系律师
3. 联系律师时,请说明“在捷律网找到您的”,以获得更好的服务
成功案例
律师文集
一对一咨询
1993年我妈妈坐在一辆拖拉机上,于当天傍晚时分被我们县交警队的 一辆教练车撞伤,该车肇事后便逃逸了,该车教练因饮酒后睡着,驾驶该 车的是正在学车的学员.我妈妈因这次事故导致左臂从肩膀处被截.妈妈 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事后,由于我们的法律意识薄弱,我们家亲戚和县交警队私自协商做 一次性处理.由县交警队赔偿了27000多块钱.现在我们觉得这事处理得 非常不公平,请问唐律师:如果我们现在要提起诉讼,可以吗?有没 有过诉讼时效?
2006/8/30 0:00:00
你好!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你母亲的案件已超过 一年的诉讼时效,且你母亲与交警队已达成赔偿协议,已经对自己的 权利作出了处分。因而,你母亲不能再向交警队主张权利.
回复者:律师
2006/8/30 0:00:00
回复咨询
只有咨询人和指定回复人可以进行回复!
捷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