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先生您好:
我们是在校的大学生,现在有一个问题困扰这我们,我们当初来
到学校的时候,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上面写的收费标准是:学费4500元、往
宿费800元、教材费400元,总共也就是5700元,我们在大一、大二、大三
每年都是交这么多钱,可是我们到大三下学期时系里且说我们在大一、大
二、大三说我们交的教材费不够,说我们所发的教材书总价都超过了我们
所交的教材费(我们也把所有的以前发的教材书价总和了一下是超过了
400元),所以现在系里要我们在大四的时候再多教300元的教材费。但别
的系不存在这种加交教材费的现象呀。但是我认真我们系里这样作不对,
因为我们当初入学的时候就已经给定了收费的标准,可因系里教务秘书的
失误把书给定多了或把书价给定超过,这超过的钱不应该由我出。唐先生
可以给我们一点意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