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师,您好!
百忙之中打扰您,真的不好意思!
我是这样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您。我在读大学时曾结交了一个男朋友,他
家的条件不是很好,家里每月只给他寄200多的生活费,这些钱根本就不
够他花,他喜欢抽烟,开销也比较大,而且他的房租什么的都是我家在给
他出,因为他是读的自考,学校也没房子给他安排,还有平常看病、买衣
服鞋子、报考、购书等等...都是我家里支付,他那时说就当是向我家里
借的,因为我当时也是学生,并没有钱能够给他,都是我向我妈要的,我
当时也没觉得什么,后来听了玩的好的劝告,说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再
说我和他以后能不能在一起还是个未知数,所以我便要求他写了欠条,断
断续续的他也打了几张欠条给我,我现在只剩下一张5000元的了(其他的
都不见了),我想向他要回这5000块,不知要通过什么途径,因为他现在
好象就是不想承认一样,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您,看怎样能向他要回?能否
要回?期待您的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