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唐律师!
我想上一篇文章中写到的他家的背景很独特。。
在我没有将户口移进他家之前,他家的房子在03年时已经被村组上征收一
次,当时赔偿了近八万,我想这是否应该属于他(他家人)婚前的财产
呢?当我们离婚后这里是不是没有我的任何一份?
同时村组在进行第二次征收时(到现在此事还没有谈妥)这里是否有属于
我的一份呢?
我们没有办理结婚酒席,也没有结婚的新户,什么也没有,我就只是把户
口转到他家的名下!我想这样子离婚,他是否对我有任何的赔偿?
如果他互咬着说我用了他的钱,那是结婚后的事情,我是否一定要尝还他
呢?如果是婚前我们说好的,他支持我做生意的几千块钱,我也一定要还
吗?
请求您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