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几个月前,在骑车回到自己店面的时候,擦到了门口理发店的一个员
工。由于语言不合,他先动手打了我,我刚准备还手,结果理发店又出来
了2个人。一起把我打在地上,我当时脸上肿了几块。头昏脑涨。一冲动
回到了自己的店里拿了一把菜刀就跑到了他们理发店。结果他们人都跑
了。于是我气愤之下就把他们门口的玻璃砸了一块, 自己的手也受了
伤。后便被朋友送到了医院。。
出院后在派出所的调解下,他们陪了我一笔钱。然后签了调解书。当时店
老板 打我的人都在场。算是调解完成了。
事后过了2个多月样子。派出所又打了我电话喊我到派出所说是店老板要
我陪他们店里的玻璃。我去了派出所,和店老板理论了后,我认为当时已
经调解好了,玻璃都算在了我的医药费里了。所以我就不愿陪。
过了1个星期样子,派出所又打电话给我 说是店老板请了个律师,如果我
不陪他们玻璃。在派出所调解不行,他就要上诉,告到法院去说我毁坏私
人财物。。我到了派出所后和律师理论了一番。律师说:我如果不调解解
决他就上诉,我毁坏他人财物与我被打是2个事情。我被打已经和其中一
个打我的主要人调节成功了。 我毁坏了他理发店的玻璃如果到了法院,
我基本上是定了败诉。劝我调解解决。 如果打官司我输了 必须要拘留5-
10天。并处以500元罚款。。。
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