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师:
你好,有个问题想请教您,我原籍是长沙市雨花区奎塘村,九一年
考入一中专学校,九五年毕业分配至长沙轴承厂,九六年下岗后就在原籍
与父母住在一起,我家原是有一栋土砖房,是六几年我爷爷盖的,后来因
为太破旧,进行过维修,九八年我爸爸盖了一栋楼房,审批的只有父母两
人的面积,建成后老屋拆除了一部分,剩下的部分给了我居住。现在我们
那里面临拆迁,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因为我们户口不在当地,老屋没有建
设规划许可等相关文件而不于安置补偿,现在我已结婚生子,拆迁以后将
面临无家可归的困境,不知道向我这种情况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是怎样规
定的。肯请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