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向你了解哈:我是湖南人,我老婆是湖北恩施人 ,因距离较
远,在办理结婚手续时就难免有太多不便,当时我们就通过关系把手续办
了,还领了第一胎的准生证明,现在我大的姑娘已经6岁多了,按照计划
生育条列,我们还可以生育第二胎,所以今年我又生了第二胎,但我回去
办理户口时镇政府却没有我老婆的户口,连我伢的都不能够办,还说要交
一千多元才能够办理,可我就是不明白?既然能够帮我办理结婚证明,还
能够办理准生证明,为什么就不能够办理户口呢?既然连户口都没有,那
么他们是凭什么办理的结婚证和准生证明?我想问哈我有没有权利在拒交
这笔钱的情况下要求他们帮我办理户口?急切等待您的回复,谢谢,嗑首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