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在长沙一家公司工作,是从2003年12月26号开始工作,一直到
现在公司也没有跟我们提过签定合同和买社会保险.我们公司有60个人,其
实有七八个人买了保险,只有我们这些员工没有买,想起来真的很气人,现
在我们员工天天在闹,还有我们公司是子公司,总公司在深圳,是由总公司
的总经理担任着我们的老总,法定代表还是总公司的董事长,后来我们员工
找了我们的老总,老总说你们要补钱还是补交保险,要我们商量一个统一的
结果.星期一就把董事长接过来,我们员工是要补钱,1,如果补钱一年要补
我们好多.2,长沙是什么时候强制交社会名项保险的.3,在没有签定任何合
同的情况下,有补吗?4,董事长如果不答应我们的要求,我们员工应该怎么
办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