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唐律师:我爸爸因为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原因是因为他
在家购买了地下六合彩.但公安机关认为我爸是帮别人"写单''的人.构成
了非法经营罪.开始是判处治安拘留10天,罚款3000元.但派出所要求我去
出10000元的非法所得.我没有去出.于是造成了我 爸在拘留第8天的时候
转刑事拘留.现在已经关了近两个月了.派出所扬言是我没有去出那10000
元的结果.我真的很郁闷.到底派出所收我们的罚款要出示收据不?我没有
看见他任何条子.到底在没有人证明我爸爸是"写单''的人这样证据不足的
情况下.是否可以刑事拘留?
昨天已经发到检察院批准了逮捕.我真的想问问:非法经营有多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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