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别人(第二方)手里转让了二间门面,在和房东签合同时,房东告诉我他
是三间门面,问我是转三间门面还是转二间门面,如果转三间门面就要交三
间门面的转让手续费.第二方和房东签的是三间门面的合同,第二方转租了
一间给第三方,和第三方签了一个转租合同,房租按三间门面的总房租四六
开,第三方占40%,第二方占60%.第二方也把这个转租合同转让了给我,我也
就和房东签了三间门面的合同,交了三间门面的转让手续费.合同到2011年
到期.房租一年一交,下年房租提前一个月交.现在问题是,第三方想和房东
单独签一份合同,他只出总房租的三分之一.我合同上写有有关租赁矛盾概
由房东解决,于我无关.现在房东态度是要我交三间门面的房租,他又不想
来给我处理这个矛盾.要么是要我交二间门面的房租,他和第三方另外签一
份合同.我想请教的是,我有权利要求房东给我处理好这个矛盾吗?如果第
三方和我不按四六开,我有权利要求房东帮我收回第三方的门面吗?如果房
东没有给我处理好这个矛盾时,我有权利拒交下年房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