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师:
您好!有一事我要向您咨询.2005年一月,我和我前男朋友共同出资买了
一套房子,分二十年还清银行贷款.但是鉴于他工作比较稳定,户主写的是
他的名字,当初买的时候是两个人共同出资的,我出了三万付首付,然后
他也出钱搞了装修买了电器什么的,后来因为他第三者插足导致我们分开
了,他也觉得对不住我,浪费了我几年的青春而过意不去,而且当初购房
时我也出了钱,所以写了赠于协议,把房子赠给我,而且由他付完余下的
贷款后协助我办理过户手续。协议上有他的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
件,以及手印.但是由于今年他又买了一房,到现在也确实拿不出那么多现
金把我那套房子的贷款还清,所以房子依旧没能过户,户主依旧是他的名
字.我现在想知道,这个协议有效没?他万一提出收回我该怎么办?我要如
何办理才能放心过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