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妈妈,7月份在长沙市人民医院承包食堂工作时,被白米粥意外烫
伤(烫伤面积21%100,烫伤程度为深二度和浅二度之间.主要烫伤位置为手,
背,大腿).当时老板就把我妈妈送去一老人家中医治,并承诺一直把我妈妈
治疗到没有疤痕为止.事情过去三个多月啦.伤疤也基本上好啦,但是因为
是白米粥烫的,粥有粘性.所以手部的一些肌肉和神经都有所损伤,所以和
以前相比,行动上会有很多的不方便.现在该老板还在一直要求我妈妈去上
班,而对于赔偿的事情,一点也没有提起过.我想请问唐律师,我想打官司,
我该怎么去打,到哪里找律师.我们家对这方面一点都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