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唐律师!
现有以下问题特向你咨询,请求答复!
本人于2003年以前(具体时间不记得,但肯定在2003年以前)向湖南省电信
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办理了小灵通,号码:6684389,此小灵通办理不久就
遗失了.于是去电信营业厅办理了另一小灵通,号码:6684373.
在2007年的时候又再次向此公司申请办理了另一小灵通,号码为:6734373.
同时顺便问起关于6684389(即第一个小灵通)的状态,工作人员查了以后
说:"这个号码早已经停了."
今天我突然接到了来自"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的支付令.令上要
求我给付"2003年07月至2005年11月所欠电话 6684389 电信通信费
639.45元,违约金844.52元.
在这几年里,我一直在使用电信的服务,办理所有业务的时候也提交了身份
证复印件,但从来没有收到此公司的任何通知或者提醒.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此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