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第一个子女不符合规定,当事人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按
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
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
(二)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
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半征收。
生育第一个子女不符合规定,当事人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按
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
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倍征收。
(二)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
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