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女儿今年9岁,在一所民办学校寄宿读书,4月2日晚上10点左
右,在寝室睡觉时从上铺摔下,导致两颗门牙折断,我们带她去看了牙
医,医生诊断她的牙已不可能再生了,只有等到18岁以后才能修补。而校
方至今未主动与我们联系。
我们作为家长认为这对一个女孩来说肯定会影响她的一生,无论从美
观,和各方面来说,对她的前途都会有很大的影响。而且,对她的精神也
会受到打击。
请问,唐律师,就此事校方应付什么责任,孩子应相应得到怎样的补
偿?至少修补牙齿的费用应由校方负责,而真正孩子用钱要等到大概10年
以后的时间,怎么才能解决赔偿的问题呢?
麻烦您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指点我一下,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