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工作八个月,开始口头协议实习期是一个月
然后每个月有1200元工资 同时还有各种保险。 但是工作了这么久我们一
直没有得到承诺的1200元工资 八个月了仍然是1000元。要求签合同 他们
的回复是“都没有签合同”不给签,保险也没有给买。十月底通知我们离
职。但是在涉及到离职赔偿这边,他们只补给一个月工资和两个月的保
险。补一个月工资没疑问。但是在保险这边 他现在又说实习期有六个月
和原来说的一个月有出入,同时保险他说只有过了实习期才有 所以给我
补两个月的。 并且对于没有签合同给双倍工资一说。他们百般抵赖。 并
且说只给补这么多,要不一分不补。 我补答应 他们约我11月12日去谈。
因为我弟弟12日结婚 所以我得回家一趟没时间。他们久说 如果补去久视
为自动放弃、
请问:
1.保险我应该得到几个月的?
2.双倍工资应不应该支付?
3.弟弟结婚我补能去现场同他们谈,可不可以找人代替我,我写个委托
证明?
4.如果谈不拢我们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