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师;您好!
我朋友人在东莞已经十多年了,可最近老家朋友通知她的信用卡在湖南省
邵阳市消费六千多元人民币需还款,因我朋友并未在老家办过信用卡,经
过几天的调查,由中国人民银行(北京总行)协助查出,此卡为别人冒用
她的名字由原来单位集体办出来的信用卡,并且还有一份假的委托书,并
有签名,现在北京银行方面有要我们签传一份以前所签名文件进行核对,
并回复并不是本人所签,要我们在办卡地行银进行调查,但邵阳市银行办
信用卡负责人每次打电话询问时都以仍在调查为由唐塞,后来我们想到打
电话到邵阳公安局进行报安,但公安局人员要求我们回家并需要在原来开
卡区立案。
请问唐律师我们这种情况接下来该怎么处理。
期待你的回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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