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兄弟姐妹五人``我父亲与亲生母亲生下我们姐妹三人后离婚
离婚时的房产地基写明归我们三人所有``我的监护人是父亲,姐姐与妹妹
的监护人是母亲``自然分与我们姐妹三人的房产归父母亲支配,当时年纪
小,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姐姐与妹妹也过来跟父亲住,在姐姐妹妹名下房
产也由父亲支配处理`父亲再婚,继母生下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后来父
亲将属于我们的房产地基变卖``又修了所房子(和叔叔共同出资修建),
前几年,父亲去世`立下遗嘱``他名下房产归弟弟一人所有``,我同母同
父的妹妹由于先天性脑积水和神经性耳聋没有生活能力`已有一份二级残
疾证``我想问的是``医嘱是否有效果``妹妹能否继承部分房产